设为首页     加入收藏

关于开展安全工作督查的通知


发布时间:2015-09-18


  为切实加强我局日常安全工作,保障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市安委会、局党组会、局务会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安排,将对我局安全工作进行督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督查范围和重点

  督查范围:应急管理、内部业务、用电消防安全等。

  督查重点:各办公室的用电和消防安全、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、应急管理、用车安全管理、发电机房安全管理、第一责任人落实安全管理情况。

  二、督查内容和方式

  (一)督查内容

  1.各直属单位、各内设机构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委、省政府、市委、市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情况;安全生产责任人及安全生产“一岗双责”制度落实情况;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做到不留死角、不留盲区;安全工作责任是否清晰明确,是否做到全覆盖。

  2.业务安全。重点督查重大气象保障服务准备情况、通讯网络保障情况、气象设备仪器运转情况、备份仪器性能是否良好、业务服务工作流程是否清晰、业务制度是否完善;应急管理和值班守班工作落实情况,重点检查应急预案、应急流程和应急制度建设,确保应急设备性能良好、通讯畅通,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及时。

  3.人工影响天气安全。重点督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发射装备和弹药库是否安全;人影作业炮弹保存和运输是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;作业人员是否按照操作规范持证上岗,是否严格落实人工增雨和防雹作业的炮点、火箭点安全射界图。

  4.用车安全。重点督查是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驾驶公车的规定;司机驾照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年审;车辆的维修、保养、车险等购置是否有符合规定;车辆性能是否良好,杜绝带病车上路和超员、超速、酒后驾车;车辆的备用设备、警示标志等是否齐全;车辆出行登记制度是否落实到位。

  5.用电、消防、卫生安全。重点督查各办公室、单身公寓、供电机房的用电安全措施是否到位;消防安全设备购置、工作制度、安全操作规程、管护责任的落实情况;是否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、演练方案;对职工食堂卫生和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专门督查。

  (二)督查方式

  1.各责任单位认真开展自查,落实安全责任,查找安全隐患,建立工作台账,落实整改措施。责任分解到人,10月底前上报包含自查、整改、落实安全责任等内容的安全管理报告,备案备查。

  2.由局党组纪检组组织对各直属单位、各内设机构的安全工作进行督查。督查的方式为:在全面督察检查的基础上,采取明察暗访、突击督查、回头督查、交叉督查等多种方式进行,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、一盯到底。

  三、时间安排

  2015年9月至2015年12月

  四、督查有关要求

  (一)加强督查工作,落实安全工作责任。通过督查指导,切实提高安全工作管理能力,增强安全责任意识,特别是第一责任人的安全意识,达到安全隐患早排查早治理,确保一方安全,使“抓行业必须抓安全、抓业务必须抓安全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”达到真正落实。

  (二)坚持标本兼治,务求取得实效。各直属单位、各内设机构要积极配合安全督查工作,以安全督查为契机,对督查中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要整改到位,逐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,确保安全工作督查取得实效。

  (三)运用督查结果,构建长效机制。督查组要把督查工作中发现的好经验、好做法,及时总结提炼固化,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。要牢房安全工作永远在路上,安全工作没有何止符,要常抓不懈、警钟常鸣。要将安全工作贯穿于日常管理各项工作之中,着力提升安全保障水平。

  28365网站

  2015年9月17日


版权所有@28365网站
电话: 0391-8326009 | 邮编:459000
技术支持:煜智网络